火藥(gunpowder)被列為中國的四大發明之一是如何起源的呢?首先我們將火藥這一詞按字義來分析,有火中之藥的暗喻,應跟藥物有關。從歷史的角度來看,在戰國時代( 西元前475年-西元前221年),神仙之學盛行,當時崇尚道家之士為了尋找一種長生不老的藥, 便從自然界中收集一些礦物和植物來研製煉丹。火藥中主要的材料為硝石、硫磺和木炭,由神農本草經中提到硝石和硫磺皆為藥品,據此推測火藥發現之初,應與用藥有關。
再加上從礦物中粹取所需之物質還得依賴純熟的冶金技術,所以不管是煉丹或是在冶金過程中,混合物會產生化學變化。因此由日積月累下來的經驗,古人雖然沒有研究出長生不老的藥或得到金銀財寶,不過倒是發現了製作火藥的配方。
在中國的歷史上,火藥被發現之初並不是拿來當做作戰的武器,大約在三國時代(西元220-280年) 人們把火藥的配方製成慶典用的鞭炮,今天世界各地都在使用鞭炮或煙火來慶祝重要的日子,而中國人已經使用了將近兩千年的歷史。火藥真正被用在軍事用途上要從唐朝末年(西元904年)算起,當時叫做“飛火”,也就是類似火箭和火炮,到了宋、元時期(公元960年~公元1368年)火藥已廣泛的被用在軍事上。